金寨镇“八禁止”优化投资发展环境
| 招商动态 |2016-08-04
“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,这是金寨镇新近制定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“八禁止”内容之一 。
据了解,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,切实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,金寨镇制定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“八个禁止”》来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。
该镇从统一思想认识、优化政务服务、严明工作纪律三方面进行要求,对于因领导干部重视不够、措施不力,对镇村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问题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,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和企业发展的,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、市、县优化经济环境责任追究办法,追究相关纪律责任,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;对在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推诿扯皮,久拖不办,久办不决,或以各种借口有意刁难投资者,导致错失投资机遇,贻误项目建设的,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,对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一律先免职,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;对因行政不作为、慢作为处置不力而造成严重阻工扰工事件的,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对纵容、支持无理取闹、借机敲诈,阻挠工程建设的行为,是党员镇村组干部的,一律先免职,再追究党政纪责任;是一般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,一律先停职,再给予党政纪处分,触犯法律的,一律追究法律责任。